高科大2教授浮報加班費、核銷不實經費被逮 獲緩起訴
高科大兩教授涉詐領加班費、核銷不實單據,兩人認罪被檢方處分緩起訴。(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科大陳姓教授被檢調查出,明明有休假卻填具不實出勤紀錄,連續3年詐領10萬餘元的未休假加班費;另名呂姓教授則是向廠商拿不實單據,核銷自行墊付的款項達20萬餘元,兩人被檢調約談時坦承犯行,校方也同意原諒兩人,雄檢偵結後處分兩人緩起訴。
檢方指出,陳姓教授於2010年擔任校方體育室主任,任職3年期間,他因未依規定請假出國,導致人事系統的請假日數與實際日數不同,以2010年為例,陳姓教授可請休假天數為30日,他實際休假20日,可以請領未休假加班費為10日,但他卻填載自己未休假天數為16日,多領了6日的加班費,檢調查出,陳姓教授連續3年溢領加班費23.5日,金額達10萬餘元。
高科大呂姓教授則是在擔任國民運動中心主任時,因授課需求自費購買二手運動階梯踏板,2015年間,校方獲教育部補助,呂姓教授為彌補花費,向廠商索取不實的單據核銷,順利拿到9萬多元的經費;2017年間,呂教授為了推廣體育活動,除了向廠商購買1870條運動毛巾外,又自費另行購買贈品,結果她為了彌補自掏腰包的錢,再向廠商拿不實單據核銷,成功回收11萬餘元。
檢調獲報追查,陳、呂兩人到案後坦承犯行,檢察官認為兩人犯後態度良好,深表悔悟,加上校方同意不再追究,因此偵結處分兩人緩起訴,但陳姓教授須向公庫支付16萬元,參加法治教育講座2場次、呂姓教授須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參加法治教育講座2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