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買不到10元打火機 男怒罵店員「六字經」結果慘了
涂姓男子到統一超商,不滿買不到10元的打火機,以「六字經」辱罵店員,被法院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圖為打火機示意照。(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涂姓男子不滿在超商買不到10元打火機,竟以「六字經」辱罵店員;經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認涂男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可上訴。
涂男於去年12月4日晚間6點許,前往苗栗市一家統一超商門市要買打火機,但因超商內沒有販售10元打火機,讓他不滿,當場在門市內用「六字經」辱罵店員。
店員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涂男被警方依法送辦,經苗栗地檢署偵查,認涂男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超商門市內辱罵店員,足以貶損店員之人格及社會評價,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事實明確,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