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伴侶與前妻所生1歲兒 男被判刑8個月
同志伴侶受託照顧週歲嬰,竟痛毆咬嬰遭鄰居113舉發,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沈姓男子受同性伴侶所託,照顧對方與前妻所生的1歲男嬰,竟趁與男嬰獨處之際,持竹子、棍棒或徒手毆打,甚至張嘴咬男嬰胸部及手臂,致男嬰全身四肢多處瘀青及新舊傷痕,經鄰居打113保護專線,全案才爆發,新竹地院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
法官調查,沈男與劉男為同性伴侶,受劉男委託代為撫養劉男與前妻所生,年僅1歲的兒子,今年2到5月多次在住處,趁與男嬰獨處之際,持竹子、棍棒或徒手毆打,並張嘴咬男嬰胸部及手臂,致男嬰受有臉、胸、腹、背、臀及四肢多處瘀青及新舊傷痕,足以妨害身心健全。經鄰居通報113保護專線,檢警始循線查悉上情。
沈男聲稱因為男嬰哭鬧,才會出手管教,而有的傷勢是在他逗男嬰的時候不小心造成的。
法官審酌沈男受男嬰父親委託代為撫養,明知男嬰年幼,非但未善加照顧,竟恣意毆打成傷,妨害身心健全,最後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