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律生開「把妹公司」刊色情訊息 認罪獲緩起訴
政大學生遭控在網路平台,疑似張貼賣淫公司徵才訊息。(記者陸運鋒翻攝)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21歲何姓男大生成立新創公司,宣稱「提供把妹教學與娛樂服務」,但內容為「4小時費用3萬5」、「女生可以摟抱愛撫舌吻摸奶」,台北地檢署考量何男無前科、犯後認罪深表悔悟,且該公司已解散,並未媒介成功,因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予以緩起訴,期間2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
檢方調查,何男於今年5月4日成立公司,擔任負責人,並於6月9日晚間7時許,在IG刊登色情訊息描述女子身材、年齡等條件,還強調:「4小時費用3萬5」、「女生可以摟抱愛撫舌吻摸奶,體驗情侶約會爽感的難得體驗,請好好把握!」等。
政大學生發現後在Dcard發文質疑何男是成立賣淫公司;對此,何男曾發聲明表示,該公司規劃「出租女友」及擔任仲介提供約會體驗,讓男性可以體驗情侶生活,但不會提供性交易,目前還沒有任何客人。
隨著事情越演越烈,警方隨即傳喚他到案,何男說他只是想賺錢而已,偵查時,他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他觸犯「兒少性剝削條例」中的「意圖營利以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暗示兒少為有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之虞訊息」,及刑法「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容留、媒介以營利」等罪嫌。
檢方考量何男無前科,年紀尚輕、社會經驗不足,犯案有悔意,且該公司已解散、沒有媒介成功案例,所生危害非鉅,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