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淹水年輕騎士摔落排水溝身亡 父母提告國賠敗訴
歐姓男子騎車掉入排水溝被沖走,遺體出現在5公里外的情人碼頭。(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20歲歐姓男子3年前在高雄發生豪大雨時騎機車外出後未返家,隔天機車被發現摔入湖內區民族街205巷大排水溝,遺體漂浮在5公里遠的興達港情人碼頭,歐男父母認為當時路面積淹水已達3分之1輪胎高,但高市府和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都毫無作為,未設警戒,怒告國賠求償725萬餘元,但法官認為,歐男明知路面已積水還騎車強行通過導致不幸發生,難以認定政府單位有責,駁回歐家父母之訴。
判決指出,2020年5月22日,高雄降下豪大雨造成多處積淹水災情,住在湖內區的歐姓男子大雨中騎車外出,直到晚上仍未返家,家人當天即向湖內警分局報案,隔天23日上午11點多,海巡署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接獲民眾通報,指茄萣區興達港情人碼頭西側發現1具遺體,海巡單位立即出動救生艇將遺體打撈上岸,經指認後,確定死者身分為歐男。
歐男遺體出現後1個多小時,民眾報案指稱湖內區民族街205巷附近排水溝內有1部機車,警方趕到現場並未發現機車騎士蹤影,經比對後,確認機車車主為歐男,研判歐男連人帶車摔入排水溝後,被沖到5公里外的港區。
歐家父母不滿,認為高市府和農田水利署在豪大雨發生時沒有作為,路面明明已積水達達3分之1輪胎高,卻沒有任何警戒標誌,讓愛子無法分辡哪邊是路、哪邊是水溝,不慎墜溝身亡,因此向兩政府單位提告求償725萬餘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歐男出事當天,時雨量分別為26mm、66.5mm、18mm,且1小時後即降到18mm、7mm,屬「短延時強降雨」情形,無劃定警戒區域的必要性,且轄區警方也沒有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該處已積水需要封鎖道路,加上監視器畫面也顯示,歐男行經該處時,明知前方道路已積水仍騎車強行通過,因此認定政府單位沒有責任,駁回歐家父母之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