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要脅檳榔妹吸毒、嘿咻 渣男被判18年
楊男強迫檳榔西施吸毒、嘿咻,被高雄高分院判18年。 (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楊姓男子經友人介紹,認識前女友,得知對方在檳榔攤工作,涉嫌持空氣槍洗劫店家,並逼迫她吸食毒品、嘿咻,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重判有期徒刑18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楊男早年經宜姓友人(死亡)介紹他的前女友小雪(化名),後來在屏東市某檳榔店偶遇,得知她當店員,曾多次前往找她聊天,並在2022年4月間欲索取金錢花用。
楊男知與小雪沒有債務,竟假藉討債理由,在同年4月2日凌晨3點多,騎機車到檳榔店,藉故將小雪帶至廁所,涉嫌取出沒有殺傷力的左輪空氣槍,強迫她吸食安毒、嘿咻後,洗劫8500元逃逸。
屏東分局接獲小雪報案,循線逮捕楊嫌,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並被檢方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屏東地院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楊徒刑14年,另脅迫吸毒則處10年,合併執行刑18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後,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刑度維持不變,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