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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與姊夫不倫戀牌桌下用腳磨蹭 丈夫怒告求償獲判賠25萬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2023/09/26 11:05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一名黃姓人妻與親姊夫蕭男發展不倫戀情,在蕭男家打麻將時,蕭男還在麻將桌下用腳磨蹭黃女的腳,以及傳送內容曖昧的訊息,黃女的林姓丈夫今年7月間偶然發現遭妻子背叛,傷痛欲絕,認其配偶權遭侵害,向嘉義地方法院提起民事告訴,要求蕭男賠償100萬元,法院本月判決,判處蕭男應賠2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女與林男結婚5年、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今年7月,林男讓子女使用妻子的平板電腦,用妻子手機分享網路wifi,竟發現蕭男與妻子傳訊曖昧,包括黃傳「昨天飛輪5分鐘就受不了了,整個軟腿」,蕭男回「都沒有在運動」,黃女「因為只跟你運動」、「但好像也都你在動」等語,林男還提出蕭在麻將桌下用腳磨蹭妻子的截圖,互動猶如熱戀男女朋友,主張黃、蕭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界線,且懷疑早已發生性行為,2人背叛婚姻行為惡劣,讓他傷心欲絕、精神飽受折磨,要求蕭賠償100萬元。

蕭男辯稱,與黃女的聊天對話僅有互相關心,且林男提出的截圖只是片段、並非全部,是與黃女烤肉喝酒時開玩笑在玩等情形,當時也有其他人在場。

判決書提到,侵害配偶權行為不以通姦或相姦行為為限,夫妻任一方與他人間倘若存有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不正常往來,其行為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情節重大,即足當之。

法官審酌,蕭男比林男大3歲,2人平均所得都約7至8萬元,從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截圖、照片等證據,及蕭男對林男提出的截圖、相片等均不爭執真正,僅抗辯是烤肉喝酒玩笑話等,可證蕭男、黃女互動親密,已逾越一般親友等一般社交行為往來,判蕭男賠償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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