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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2原民夜奔石碇私闖菜園開槍打飛鼠 沒打到還挨告

台北地院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附連圍繞之土地」罪,將2男各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皆緩刑3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義務勞務160小時。(資料照)

台北地院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附連圍繞之土地」罪,將2男各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皆緩刑3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義務勞務160小時。(資料照)

2023/09/15 16:5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市楊姓、王姓兩名原住民男子,今年2月18日凌晨1點多,持獵槍開車遠赴新北市石碇區打獵,闖入張姓住戶的菜園開槍打飛鼠,屋主被槍聲嚇醒,報警控告2男侵入私有地;台北地院認定該處並非公有地,2男打飛鼠是為了食用,與原住民祭儀無關,且2男是拉開圍籬進入菜園,並非過失誤闖,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附連圍繞之土地」罪,將2男各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皆緩刑3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義務勞務160小時。

判決指出,2男到達石碇菜園後,見樹枝上有飛鼠,基於共同侵入犯意,由楊徒手拉開菜園的圍籬門閂,一起進入菜園開2槍,張姓住戶睡夢中聽到第一聲槍聲而驚醒,後來又聽到第二槍,至今仍很害怕,因為那邊很荒涼,也沒有其他鄰居,案發後很擔心半夜隨時被外人闖入開槍。

2男都認罪,楊的律師辯稱他是因原住民傳統文化而打獵飛鼠,理由正當;王的律師辯說不知菜園是不是公有地,且打獵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

法官調查,2男住在6、70公里之遙,與菜園沒有地緣關係,卻遠距離駕車前往而持槍侵入,目的是否真是為了獵捕飛鼠,已有可疑;該區域並不是法定的原住民族地區,2男也供稱打飛鼠是為了給自己和家人食用,顯與傳統文化和祭儀活動無關,而2人拉開金屬圍籬門閂,積極侵入附連圍繞於屋主戶籍地房屋外的土地,自屬構成犯罪。

法官審酌2男凌晨侵入開槍的行為,嚴重危害居民的生活居住安寧,情節嚴重,實難寬貸,犯後也未賠償,量刑6月,考量2人皆以鷹架工人為業,已婚、須養育小孩,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3年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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