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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創產業發展法修法後首例! 黃牛用程式搶票 繳回27萬犯罪所得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2023/09/06 10:2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周姓男子在社群軟體臉書成立搶票工作室,以程式搶票再加價轉售牟利,新北地檢署今年8月指揮警方發動搜索,查扣電腦、手機、存摺及多種搶票程式,周男在偵查時已繳交全數犯罪所得27萬餘元,訊後請回,這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後,首次查獲黃牛用程式搶票,依法可處3年以下徒刑。

    檢警調查,周男自2014年起,在臉書成立搶票工作室,以VPN與高速網路因應各購票平台搭配搶票程式為賣點,吸引眾多循正常管道無法買到票的民眾,委託他代搶演唱會等門票,每張票代購費約數千元不等價格,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在今年6月生效以來,自8月24日,不到3個月,他已獲利27萬9000元。

    檢察官吳秉林今年8月24日,指揮刑事局、新北市刑大,搜索周男位於新北市板橋區、中和區的住居所等地,查扣電腦2部、手機1支、存摺1本及多種搶票程式等物,並拘提周男到案說明。

    檢方表示,這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在今年6月2日修法生效、增訂「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罪後,首次查獲有被告利用程式犯案;周男在偵查時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訊後請回。

    新北檢表示,為打擊困擾藝文產業及消費者的黃牛票問題,法務部、文化部共同推動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刑事處罰的立法,目的在遏止不正購票加價轉售牟利之行為,本件為新法生效後首例案件;檢方並呼籲不肖業者切勿以不正方式搶票謀取私利,以保障民眾平等參與藝文活動及平等近用文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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