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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上「天女散花」搞浪漫? 警將追查最高可罰6000

一輛行駛於國道3號苗栗縣竹南路段的轎車駕駛,將手伸出車窗外,任手中疑似紙屑物隨風飛散於國道上。(擷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一輛行駛於國道3號苗栗縣竹南路段的轎車駕駛,將手伸出車窗外,任手中疑似紙屑物隨風飛散於國道上。(擷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2023/09/02 11:06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一輛行駛於國道3號苗栗縣竹南路段的轎車駕駛,將手伸出車窗外,任手中疑似紙屑物隨風飛散,其「天女散花」的行為被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並貼於「社會事新聞影音」網路媒體。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第2大隊表示,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0到6000元罰鍰,將查證相關資料後依規定製單舉發。

依據影片內容顯示,一輛TOYOTA轎車於9月1日行駛於國3苗栗竹南段內線車道時,疑似為轎車駕駛將手伸出車窗外,任手中疑似紙屑物隨風飛散於國道上,頓時有如雪花飄散。

國道2隊後龍分隊表示,經審視該影像,地點為國3苗栗竹南段114.4公里南向路段,該輛轎車於行進間連續2次將手伸出窗外,讓手中物品飛散於國道,該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15款「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可處該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2隊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民眾報案檢舉該違規,俟查證相關資料後依規定製單舉發,並呼籲駕駛人行車勿任意向車外丟棄物品,以免受罰,若引發意外事故,甚要擔負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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