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開BMW超速甩警車闖紅燈撞死騎士 被判8年
蘇男駕駛的白色BMW,撞死謝姓阿伯之後,又連撞4輛汽機車,再撞上柱子才停止,顯示車速不低。(警方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34歲從事殯葬業的男子蘇庭淇,去年7月吸食安非他命毒品之後,駕駛租來的白色BMW租賃車,在北屯區連闖數個紅燈,引起中市警局保安大隊巡邏員警的注意,但警察來不及攔他,他又超速且連闖數個紅燈,把騎機車的62歲謝姓阿伯撞死,蘇男辯稱當時急著回家,見前方是紅燈,煞車卻「踩不下去」,台中地方法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重判徒刑8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從事殯葬業的蘇男,於2022年7月14日於租屋處吸食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6日上午駕駛由友人租來的BMW汽車,行駛於中市北屯區經貿七路,中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警車查覺可疑而跟隨,蘇男發現之後,不打方向燈左轉、未依號誌行駛、任意變換車道、跨越雙黃線、超速行駛逃逸,又以時速60至70公里的超速速度,闖紅燈通過案發的路口,撞死謝姓機車騎士,他駕駛的BMW向前撞擊停放路旁4輛汽機車。
台中地院認為,蘇男之前因販賣毒品、違反藥事法等案件,法院判處9年徒刑,又另因施用毒品、偽造文書、妨害自由等案,經法院判決10月確定,至2011年4月全部執行完畢,卻又在1年多後再犯本案,顯見他沒有因前案的刑罰執行而悔悟,應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至於蘇男是否自首?法官認為,蘇男於交岔路口肇事,此過程被巡邏車內員警得知(目擊),警方第一時間就合理懷疑他肇事,蘇男雖當場承認是肇事人,卻與自首要件不符,無從減輕其刑。
台中地院強調,蘇男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且為躲避警方跟隨而危險駕駛,更因此肇事撞死謝男,犯罪所生的危害重大,雖坦承犯行,但沒有與死者家屬和解,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可上訴。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蘇男肇事現場一片狼藉,法官認定他不但毒駕,且已達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且致人於死程度。(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