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夕接到小王視訊電話 警才知交往8年女友偷吃
懲戒法院判郭員降一級改敘。(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花蓮一名郭姓員警懷疑交往8年的女友讓他戴綠帽,2019年間透過警用電腦偷查高姓小王的個資,被分局發現,移送法辦,橋頭地院判他1年2月刑,緩刑3年;懲戒法院日前再判其降一級改敘。
郭員與女友交往8年,同居2年,論及婚嫁,2019年間結婚前夕,突然接到高男打來的視訊電話,高男自稱也將和其女友結為連理,要兩人不要再往來。
郭員懷疑遭女友戴綠帽,同年底以其帳號、密碼登入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使用「車籍資訊系統」、「戶役政電子閘門系統」,於「用途欄」輸入不實查詢事由,無故查得高男的車牌號碼、戶役政資料等。
分局查核時發現有異,約談郭員後認定他違法偷查個資,移送法辦。橋頭地院依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無故取得公務機關電腦之電磁紀錄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內政部再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郭員答辯與女友交往8年有餘,且實際上亦已同居2年之久,原已論及婚嫁,詎料在即將新婚之際,女友竟與已婚且育有子女的高男互許未來,高男並以手機視訊方式聯繫他,語帶恐嚇表示將與其女友共結連理,要求他不得再與女友往來。郭員急切想瞭解原委,擔心女友遭高男欺騙,基於好奇心驅使,一時失慮,利用職務之便查詢高男個資。
郭員強調自己曾因認真值勤追捕嫌疑犯而遭車輛撞擊,致左腿脛骨骨折;也曾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1歲男童獨自在馬路上徘徊,旋即將男童安置於派出所;2022年3月23日花蓮近海發生大地震,他積極投身救災工作,救災時間長達20天左右;總統至花蓮玉里勘災時,他更受分局長指定為專程至第一線報告救災進度及災後整備工作的負責人。
郭員表示已遭單位處以申誡2次,虛心接受,祈望法官考量他案發時年輕氣盛,智慮淺薄,行為時遭受重大刺激,且僅利用約5分多鐘的時間查詢高男個資,所取得的資料並未用以牟取不法利益,違法情節與所生損害尚屬輕微,從輕懲戒。
懲戒法院指出,郭員身為警察,卻未能誠信、謹慎,反假借職務上機會損害機關形象、政府信譽、侵犯高男資訊隱私權,審酌其違失行為僅1次,行為後坦承違失事實,認錯悔過,態度良好,日前判降一級改敘。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