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卓政宏領兼職費卻稱無給職挨告 林為洲判賠1元理由曝
卓政宏不滿林為洲發文指摘並開記者會砲轟,提起民事告訴;北院今判卓全部勝訴,林除應賠償1元,也要將本判決主文等內容刊登在自由時報等三報頭版各1日,林還要在臉書刊登卓勝訴判決全文。(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
相關新聞
林為洲轟領兼職費卻稱無給職 卓政宏︰車馬費等都統稱「兼職費」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資訊策進會執行長卓政宏,不滿國民黨立委林為洲發表「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偽造文書兼職聲明還說謊」一文公開指摘,且開記者會砲轟,已損及其人格,提起民事告訴。台北地院指林為洲未到庭答辯也未透過書狀說明,依規定視同自認,判林為洲應如數賠償1元,同時要將本判決主文等內容刊登在自由時報等三報頭版各1日,林還要在臉書刊登卓勝訴判決的全文。
卓政宏主張,他在資策會擔任執行長,並擔任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的無給職董事,僅於鐵研中心開會時領取車馬費及出席費。
然而,去年10月28日,林為洲卻在「立法委員林為洲」臉書粉絲專頁公開發表標題為「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偽造文書兼職聲明還說謊」的貼文,指摘卓政宏「說謊」、「違法紀」、「欲蓋彌彰」。
卓政宏進一步指出,去年11月1日,林為洲以直播方式在立法院召開「卓政宏 說謊 隱匿 拒認錯 資策會踹共記者會」,聲稱「卓政宏竟然開始恐嚇、吹哨者要找出來」、「卓政宏說謊、隱匿,而且還拒絕認錯」、「不要試圖想要對吹哨者恐嚇、查水表,這是最令人不齒的事」等不實言論。
卓政宏強調,林為洲所為導致大眾誤認卓恐嚇要開除吹哨者,或是卓侵占資策會財產,足以貶損他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決定求償1元,同時要求刊登本案判決主文等。
北院說明,林為洲經合法通知,除未到庭答辯也沒提出書狀說明,以供審酌,故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堪信卓政宏主張為真,因此判林應如數賠償卓1元,並於自由時報等三報的頭版,以半版篇幅刊登「判決標題」、「案號」、「當事人」、「案由」、「判決主文」,林還要在「立法委員林為洲」臉書粉絲專頁登載卓勝訴判決的全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