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警籲駕駛:行人進斑馬線或路口若闖紅燈也要讓 釀傷亡罰更重
雲林縣府舉辦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提醒用路人到路口要停讓行人、遵守號誌等。(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縣府今天在斗六膨鼠森林公園舉辦交通安全聯合宣導,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重申,行人只要走在行穿線(斑馬線)或進入路口,即使是闖紅燈,車輛都要禮讓,違者可罰6000元,若致人傷亡罰責更重,提醒駕駛行經路口減速慢行停讓行人。
今天活動由電競啦啦隊熱情活力表演開場,接著鎮西國小學童演出道安戲劇,現場還有警察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的認識相關交通安全的闖關遊戲,縣長張麗善指出,雲林縣今年1至7月因交通事故受傷有846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790人,另根據統計交通故事肇事比例以18至24歲年齡層最高,肇事頻率則以65歲以上長者最多,為降低交通事故,縣府相關局處、警察局加強相關道安宣導及防範作為,死亡事故有明顯下降。
近來全國矚目行人安全,行人闖紅燈是否要停讓引起討論,縣警察局交通隊收到不少未禮讓行人檢舉案件中,也有駕駛以行人闖紅燈為由,交通隊強調,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或是進入路口就有路權,即使行人闖紅燈,車輛也要讓行人,若不停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交通隊也提醒行人,行人在穿越馬路應遵守號誌,若因闖紅燈而有事故發生,同樣會有肇事責任。
雲林縣府舉辦交通安全宣導活動,雲林監理站人員以玩具車向家長、小朋友解說大車內輪差,提醒遇大車要注意保持安全距離。(記者黃淑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