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北母枕頭悶死6歲兒 檢建議國民法官量刑落在17~20年間

許姓女子去年拿枕頭悶死6歲兒子案,新北地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資料照)

許姓女子去年拿枕頭悶死6歲兒子案,新北地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資料照)

2023/08/18 22:0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許姓女子去年拿枕頭悶死6歲兒子後輕生獲救,被依殺人罪起訴,由新北地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今天繼續審理此案,辯方以許女遭逢親人過世、負債、婚姻失敗、失業等打擊,重度憂鬱症發作輕生,因不信任前夫與娘家而下手帶走小孩,請求減刑;檢方則認為,許女有娘家支援、前夫也有輪流照顧小孩,許女是出於報復前夫而剝奪小孩生命及成長機會,建議量處17年到20年之間徒刑,全案定於下週二宣判。

檢警調查,案發前,許女與前夫已離婚,雙方約定輪流照顧小孩,怎料,去年10月19日,許女竟拿枕頭悶死兒子,留遺書輕生,自己獲救獨活。

檢方將許女送醫鑑定,確認她犯案時並無因精神疾病等影響,致辨識違法能力或控制能力有喪失或顯著降低情形,不適用刑法19條不罰或得減輕其刑。

全案起訴後,辯方仍主張許女案發時因重度憂鬱症發作,想爭取刑法19條不罰或得減輕其刑空間,並以她有留遺書交代是她所為,清醒後有告知警方是自己所為,爭取構成自首。

辯方並主張,許女案發前遭逢親人過世、負債、婚姻失敗、失業等打擊,雖察覺自己精神狀況出問題,因擔心有精神疾病被嫌棄而未求診,案發時重度憂鬱症發作輕生,因不信任前夫與娘家、不忍小孩獨活而下手帶走小孩,犯後懊悔未能與小孩一起離開,若重來一次不會再做這樣的決定,請求以刑法59條「情堪憫恕」酌量減輕其刑。

檢方則引醫院鑑定及員警證詞等證據,向國民法官說明,檢警早已鎖定許女涉案,不構成自首,且她案發時辨識違法與控制能力都正常,不適用刑法19條。

檢方並出示對話記錄指,許女雖在遺書中控訴前夫外遇,但其實她自己也在婚姻中出軌,親密稱呼對話記錄中的男子為「親愛的」,還說要「咬爆你」,甚至告白說,「愛上你跟你在一起」。

檢方並提出許女遺書中對前夫說,「你們家沒資格有我血脈的小孩」,以及案發後曾向護理師說,「想搶法警的槍,槍殺前夫」,自述案發前發現前夫與女子出遊而情緒失控等證據,凸顯許女是出於報復前夫而殺子;但許女否認出於報復心態。

檢方認為,許女確實遭遇困難,但娘家有伸援手,前夫也會輪流照顧小孩,每月還會定期匯款,她卻自私地剝奪被害者生命及成長機會,犯後多次說不後悔帶走小孩,建議量處17年到20年之間徒刑;許女前夫的委任律師說,人生都會遇到困難,但每個生命權都是平等的,沒有人可隨意剝奪他人生命,即使是母親也一樣。本案告訴人之一新北市政府也主張予以重刑以保護兒童權利。

今天庭訊時,許女前夫、許女父母等人均出庭表示意見,提及與孩子相處細節都潸然淚下,許女前夫說,不論如何,小孩都是無辜的,不能傷害小孩,他並提及本案發生後其父親也過世,自己備受打擊;許女父母則替許女求情希望有自新機會。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