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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2字暴打姊罹癌男友 男判半年變7年4月原因曝

高雄高分院改依傷害致死罪從重改判7年4月徒刑。(資料照)

高雄高分院改依傷害致死罪從重改判7年4月徒刑。(資料照)

2023/08/18 21:4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陳姓男子不滿姊姊遭罹癌廖姓男友辱罵妓女,涉嫌酒後揮拳攻擊他頭部致死。屏東地院依過失傷害罪輕判半年,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卻認為廖男死因與陳男有關,改依傷害致死罪從重改判7年4月徒刑。

檢方指出,2021年3月間某天下午,陳男不滿姊姊遭罹患大腸癌廖姓男友在臉書辱罵,酒後到屏東縣春日鄉住處找他理論,雙方發生爭執,互相推擠、拉扯,陳男涉嫌揮拳攻擊他頭部,廖母到場喝斥,陳男才罷手。

廖男隨後騎車離開現場,在下午5點多到工寮後,向友人說他身體不適,還當場吐血,廖男被送醫急救,1個月後傷重身亡。

全案經枋寮分局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後,陳男被依重傷害致死罪起訴。

屏東地院認為兩造互相推擠並拉扯衣服時,不慎一同倒地,廖頭部撞擊不明鈍物,導致腦出血,廖男自行起身騎車離去,外表不見傷勢,陳男無從預見他後續的死亡結果,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認定陳男揮拳攻擊廖男頭部,導致腦出血死亡,有因果關係,改依傷害致死罪,從重改判7年4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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