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帚打傷8旬女住眾頭部 知名住持被判緩刑
蔡姓住持掃帚弄傷阿嬤女住眾,被橋頭地院依過失傷害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年近80歲羅姓女住眾在知名寺廟內通道堆置障礙物,與蔡姓住持起口角後,被他以掃帚不小心擊中頭部受傷,橋頭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蔡罰金1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另需向她支付1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羅姓阿嬤是北高雄一家寺廟的住眾,並於2021年9月20日中午12點多,在寺內通道堆置障礙物阻礙通行,蔡姓住持見狀後,前往制止、規勸未果,雙方發生口角。
爭執過程中,蔡隨手拾取通道上掃帚,欲威嚇制止羅婦,不料2人拉扯掃帚時,掃帚戳中她頭部,導致頭皮血腫、頭皮撕裂傷。案經羅婦訴請警方調查後,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並起訴。
蔡男指出,羅婦會打人,當時她的臉越來越兇,他就拿掃帚要嚇她,她就撲過來搶掃帚,硬要拉走戳到她自己頭部,流血,否認犯行。
承辦法官調查,兩造體型、年齡相差懸殊,羅婦不可能自己弄傷,並審酌蔡願意賠償20萬元,羅家屬則要求30萬元,因而調解不成立,判處罰金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年,另需支付羅1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