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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帳戶起糾紛 詐團3人虐殺賣家丟公園判重刑

陳姓男子賣帳戶反悔被詐騙集團誘出虐打致死丟包桃園區溫州公園,檢警案發後逮捕主嫌梁男及涉案的王女等人送辦;桃園地院今天審結宣判。(資料照)

陳姓男子賣帳戶反悔被詐騙集團誘出虐打致死丟包桃園區溫州公園,檢警案發後逮捕主嫌梁男及涉案的王女等人送辦;桃園地院今天審結宣判。(資料照)

2023/08/09 19:47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0月5日被發現全身是傷、陳屍桃園區溫州公園,桃園檢警追查發現與詐騙集團有關,逮捕犯案的梁姓、施姓、羅姓男子及介紹陳男賣銀行帳戶、設局約出陳男的王姓女子,檢方偵辦後起訴;桃園地院今審結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處梁男12年、施男10年、羅男8年有期徒刑,王女依共同傷害罪判處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樁命案發生在去年10月4日,23歲的陳男生前透過王女賣銀行帳戶給梁男,收取5萬元酬金,但雙方事後為了5萬元是一次性買斷或月租費用的問題而鬧翻,陳事後被王女、梁男等人設局約出,梁男3人及林姓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審理中)先將陳押到大園區施暴凌虐,陳遭虐打出現嚴重內出血併發橫紋肌溶解症,梁男等人卻未將他送醫,反而把奄奄一息的陳男載往桃園區溫州公園丟包,隔日凌晨被晨運民眾發現報案送醫、宣告死亡。

法院審理時,梁、施2男坦承傷害致死,否認殺人,還將過錯推給死者賣斷帳戶後反悔、還註銷帳戶,且有意願與陳男家屬和解,希望從輕量刑;羅男指稱自己只是到場助勢,應不構成傷害致死,也請求輕判;王女更稱自己無罪,是為了解決梁男、陳男因買賣銀行帳戶衍生的糾紛才幫忙約人,無法預見梁、陳見面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應不至於成為傷害致死共犯。

梁男等人審理時曾當庭向陳母道歉,王女還試圖說服陳母接受自己卸責的理由,被審判長制止:「妳可以惦惦(台語,指安靜)嗎?」法官並斥責陳女「人家死了兒子,講話要看場合」;全案今天審結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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