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騙媽媽住同學家卻獻身 男大生判1年10月
1歲少女騙媽媽要住同學家,結果跑來高雄會網友還獻身。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3歲少女小萌(化名)暑假期間騙媽媽要住同學家,結果媽媽打電話查勤,小萌不肯說自己人在哪裡,媽媽焦急報警,警方循線在高雄某廉價飯店找到她,發現小萌跑來高雄私會18歲許姓男大生還獻身,媽媽氣炸提告,許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
判決指出,去年8月1日,小萌和網路認識1年的宋男相約見面,但小萌擔心媽媽不同意,於是騙媽媽要去住同學家,媽媽要求她手機保持開啟,小萌答應後,媽媽才讓她去住同學家。
小萌離家後,媽媽打電話查勤,結果小萌死活不肯說出自己是去住哪個同學家,也不肯透露自己人在哪裡,媽媽擔心女兒安危焦急萬分,無奈之下只好報警求援;警方根據小萌的手機定位,發現她人在高雄三民區某廉價飯店,經員警查訪後,果然在飯店裡找到小萌,並將她帶回警局通知媽媽前來接回。
媽媽趕到警局後對小萌破口大駡,逼問她是跟誰在一起,小萌才說出實情,表示自己是跟許姓網友見面,兩人已經發生性行為;媽媽聽完後氣到差點昏倒,當場提告並帶著女兒去醫院驗傷。
高雄地院審理時,許男坦承和小萌發生性行為,但強調自己沒有強迫女生,兩人是情投意合下發生不在預期之內的事;法官考量小萌一直擔心許男被關,小萌媽媽事後冷靜下來也同意從輕量刑,因此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