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闆撿到手機藏機車內還裝傻 失主站旁邊鈴聲響起......尷尬了
宋姓男子把手機鈴聲設為「垃圾車」音樂,助他順利找回遺失的手機。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宋姓男子手機不見,他拿平板電腦定位手機位置,發現出現在大賣場,他趕到賣場詢問,結果撿到他手機的黃姓女老闆裝傻說不知道還假好心幫忙找,宋男用平板開啟手機鈴聲,結果音樂聲從黃女機車置物箱傳出,當場人贓俱獲,被法官依侵占罪判罰1萬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去年9月30日晚間8點多,宋姓男子回家後打算使用手機卻遍尋不著,他拿平板電腦定位手機位置,發現手機出現在鳳山區某大賣場,宋男趕到賣場,詢問店員有沒有撿到手機,店員回他沒有,宋男走出賣場,向迎面而來的兩名顧客尋問,2名顧客也說沒看到手機。
宋男不死心,再用平板撥打手機電話,隱約有聽到自己手機設定的「垃圾車鈴聲」響起,他側耳仔細聆聽聲音來源,當時站在賣場門口的黃姓女子,跟宋男說她有聽到鈴聲好像是從店裡傳出來,宋男再走進賣場,結果賣場玻璃門一關,鈴聲就消失,宋走出賣場,鈴聲又隱約出現。
宋直覺手機就在賣場外頭某處,循聲走到機車停車區,發現鈴聲從某輛機車傳出,此時黃女就站在該輛機車旁邊,且正準備騎這輛車離去,宋問她是不是車主,黃女點頭,宋請她把機車置物箱打開,此時黃女裝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從置物箱拿出宋男的手機,說自己本來要拿去派出所報案,結果趕著明天新店要開幕,正在採買商品,一時之間忘了有撿到手機。
宋不相信她的鬼話,報警提告後,檢察官認為,當時黃女已知宋男正在賣場尋找手機,她沒有在第一時間即表明自己撿到手機,反一再隱匿而未吐實,所為有悖常情,一樣不採信她的說詞,依侵占遺失物罪起訴後並聲請簡易判決,黃女被法官判罰1萬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