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教授經營民宿 擔任系主任續兼職受懲戒
懲戒法院判梁師申誡。(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東部一所國立大學梁姓教授2013年經營民宿,2015年起擔任系主任,具行政職,卻仍繼續兼職,2021年間被審計部抓到,移請教育部轉請該大學處理,監察院則提起彈劾,懲戒法院認梁師違反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得經營商業的規定,日前判其申誡。
判決指出,梁師2013年底登記為一民宿的「經營者」,2015年8月起擔任該校的系主任,卻仍持續經營民宿。直到審計部查核公務員是否涉有違規經營旅館業或民宿情形時,梁師的兼職行為才被發現。審計部2021年4月9日函請教育部轉請該大學查明處理,梁師遂於同年6月1日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該民宿的「經營者」為兒子。
監察院認定梁師違法兼職,提起彈劾;梁師辯稱不知此舉違法,且其未實際經營民宿業務,該民宿2017年間出租後就不可能經營民宿,出租前其亦未經營該民宿,願意接受依比例原則的處罰。
懲戒法院表示,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具公務員身分,比照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第15條(兼職)規定辦理,且因其本職仍為教師,亦不得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所定兼職範圍及核准程序等規定。旨在防止公務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以及防止職務懈怠,有辱官箴。
懲戒法院指出,梁師違失行為事證明確,其違法經營商業,易使民眾產生公務員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損及政府信譽,審酌梁師違法兼職期間長達5年多,及民宿並未實際經營運作,亦未獲取任何報酬,日前判處申誡,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