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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旬翁恨前妻非處女 退休後出書大爆她「閱人」無數

    程男僅因記恨前妻,竟出書大爆她性史,結果自己吃上官司。(情境照)

    程男僅因記恨前妻,竟出書大爆她性史,結果自己吃上官司。(情境照)

    2023/08/02 17:1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曾任國營事業專案經理的83歲程姓男子,僅因離婚後不滿前妻婚前感情狀況,竟自費出書,內容大爆前妻讀書時跟人同居閱人無數,甚至跟美商經理有一腿,前妻氣炸怒告,新竹地院依誹謗罪判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

    法官調查,83歲的程男曾在國營事業做到專案經理,110年8月間自費出版一本書,內容竟寫「最後前妻王女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跟肉體給這個美商經理」、「原來她在學校已經很不老實,讀書的時候已經跟台北工專的男同學有同居經驗,後來又跟親哥哥又有發生關係」、「她在學校跟台北工專這個人發生了關係,過一段時間他又把王女介紹給他的哥哥,也發生了關係」、「王女本人花樣也百出,連外國人她都可以」、「她結婚以前,已經不是處女的身分,不曉得已經跟多少人有了身體的接觸,包括中外的人」。

    該書以紙本或電子書在實體書店或網路上架販售散布,王女憤而向新竹地檢署提告,由檢方偵查後起訴。

    王女說,她可以用生命發誓,根本沒有的事情,程男這樣寫,已經傷害她名譽。

    法官認為,程男空言其內容為真實,並無其他佐證,書中內容縱然屬實,卻是指涉前妻私生活不檢等事,純屬個人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無法免責。

    法官審酌程男與王女原係夫妻關係,離婚後不思理性處理感情問題,僅因主觀不滿王女婚前感情狀況,即率爾出書,以紙本或電子書在實體書店或網路上架販售,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言論,不僅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法益之觀念,並致被害人受有精神上痛苦,犯後猶否認犯行,最後依誹謗罪判處拘役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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