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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揭發藏槍生恨意 男放大龍炮恐嚇勒索摩鐵判刑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3/07/31 12:37

〔記者王定傳、實習記者張智凱/新北報導〕林姓男子入住新北市三重區一家汽車旅館時,因逾期退房,摩鐵人員入內查看赫然發現房內有槍枝與毒品,因此報警,林男被逮後懷恨在心,夥同廖姓友人恐嚇摩鐵人員,勒索律師及安家費,還跑到摩鐵放大龍炮;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林男5月徒刑、廖男3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本案發生於2020年12月11日,林男入住一家摩鐵,因超過退房時間,摩鐵人員入內查看,發現房內藏有毒品及槍械,因此報警處理。

林男被逮後心生不滿,夥同廖男等友人,除威脅砸店外,還要摩鐵人員轉告老闆:「因為發生我被逮捕這件事,我家的人需要安置,要看你們的誠意」、「我每被關一年,你們就要支付100萬元」、「支付律師費及5年間1天1000元的安家費」,甚至跑到摩鐵丟擲磚塊、燃放大龍炮,並嗆說:「會鬧到你們員工沒有工作,要你們店關門」,摩鐵經理無奈只好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認為,2人正值青年,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財物,竟恫嚇摩鐵欲取得財物,實屬不該,惟念及2人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加上被害摩鐵經理表示:「因為從事服務業,以和為貴,願意原諒2人、給予自新機會,建請從輕量刑」,因此判處上述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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