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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追討拉法葉案贓款20年 瑞士匯回43億

軍火商汪傳浦A走國庫鉅款後潛逃國外病故。(本報合成)

軍火商汪傳浦A走國庫鉅款後潛逃國外病故。(本報合成)

2023/07/19 18:19

〔記者吳政峰、實習記者張智凱/台北報導〕1989年到1991年間,軍火商汪傳浦(已歿)仲介國防部向法國湯姆笙公司採購6艘拉法葉艦,違法從中抽佣,連本帶利A走我國9.6億美元(目前匯率約298億元台幣)。承辦本案的台北地檢署跨國追贓20年,2月獲列支敦斯登同意匯回1103萬餘美元,本月11日再獲瑞士匯返1億3804萬餘美元(約43億元台幣)。

法務部指出,瑞士7月11日把涉入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汪傳浦家族家族海外不法所得43億元,匯入北檢外幣專戶,將由北檢執行後續沒收事宜。

法務部說明,瑞士於匯還本案相關款項前,曾主張分享所凍結的汪家海外不法所得,因瑞士提供相關協助迄今已逾20年,所凍結的相關帳戶多達27個,經參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精神,以及國際間關於資產分享實務,即請求國與提供協助國平分資產的國際慣例後,並邀集最高檢察署、高檢署及北檢共同研商,同意循相關國際慣例,與瑞士以50:50比例進行資產分享(即台灣、瑞士均分86億元),以利國際合作的長期發展與正向循環。

法務部強調,自2001年間起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歐洲各國請求凍結汪家海外資產,並持續與他國建立及維繫良好國際合作管道,經過多年努力以及外交部、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的全力協助,先於今年2月間自列支敦斯登取回1103萬餘美元(約3.3億元台幣)不法所得,如今再傳捷報,成功自瑞士追回汪家鉅額不法資產,彰顯司法正義。

本案緣起於2001年間,歐洲媒體報導揭露汪家有異常鉅額資金流入歐洲各國,經法務部協助最高檢察署積極向各國尋求司法互助凍結汪家海外資產,其中瑞士於2001年至2003年間陸續凍結多達27個由汪家所控制的海外帳戶。

2006年間,該案被告郭力恆、汪傳浦及葉秀貞(汪妻)等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共同收取回扣,被告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汪家興(汪傳浦子女)等共同犯幫助收取回扣等罪嫌,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惟汪傳浦及其家人長期逃匿國外,經法院發布通緝,迄未歸案。

汪家人坐擁鉅額不法所得,其等名下帳戶及資產遍及數國,致使追回不法所得極為艱難。2016年7月1日刑法單獨宣告沒收新制施行後,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即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經最高法院分別於2019年、2021年間裁定確定本案應沒收的犯罪所得本金共4億8719萬餘美元。

法務部因此取得請求他國返還汪家海外不法所得的法律基礎,由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居中聯繫,積極協助北檢依最新的裁判情形,向瑞士請求返還所凍結的汪家人資產,並獲得瑞士支持與協助,長達20餘年的司法互助終於開花結果。

法務部強調,未來仍將鍥而不捨,持續運用各項國際合作管道,期能悉數追回藏匿於海外的犯罪所得,澈底剝奪犯罪者所獲取的不法利益,以符社會公義及人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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