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62歲鄰居是色狼 猥褻5歲女童遭起訴
62歲男子4度猥褻5歲女童,士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62歲男子7年前見鄰居5歲女童年幼可欺,竟趁著女童單獨前往其住處時,撫摸女童性器官,直到女童在聯絡簿上提到受害過程,男子才遭法辦。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將男子起訴。
士檢查出,男子的女兒與女童是朋友,女童因而時常到男子家探訪;而男子明知女童僅5歲,卻多次撫摸女童的性器官;後來是女童就讀國小接受性騷擾防治宣導,才於聯絡簿上提到受害過程,男子被移送法辦。
男子到案後承認2016年犯案時已知女童未滿7歲,並坦承4度摸女童性器官。女童母親證稱,女兒就讀幼兒園時,曾指男子會摸其性器官;女童老師則說,女童經了解性行為、性騷擾的差異後,曾表示自己的性器官未遭侵入;至於女童則對犯罪地、男子犯行印象深刻。
士檢偵結,認男子犯4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猥褻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