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狼師要女學生「不穿內褲」拍清涼照 性平會調查出爐永不錄用
有家長出示女學生被要求換裝,供男老師拍照的照片。(記者吳正庭翻攝)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某校1名代理男師4月被指控常以拍照為由,邀約校內熱舞社女同學換裝、甚至不穿內褲,拍攝清涼照,導致女同學「不舒服」;該校性平會據報成立調查小組,結果今天出爐,認定該名教師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縣府表示,關於該名代理教師之終止聘約,教育處會依法辦理並請學校至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進行通報。
縣府表示,該校4月15日通報疑似教師對學生的校安性平事件,經該校性平會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因調查過程中發現有跨校疑似個案,學校調查小組為審慎釐清案情,因此申請調查展延,日前於期限內已完成調查且經學校性平會議處後函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
縣府教育處表示,根據該校調查報告指出,該校調查小組針對檢舉人、申請調查人、疑似被行為人、關係人與被申請調查人進行多次查訪與事證交叉比對,認定該涉案男師作法與客觀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相悖,且罔顧師生之間的關係界限、權力界限與身體界限,造成學生、家長、校園普遍不安,其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縣府教育處處長孫麗琪說,學校已將該案調查報告與性平會會議紀錄函報教育處,教育處後續將依法召開縣層級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嚴加審核校方全案調查程序及懲處措施,並要求學校務必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之法定程序,將處理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如果申請人或行為人對處理結果不服向學校提出申復者,學校也應會依規定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
孫麗琪強調,校園性平事件處理機制應更積極細膩,對任何時間發生的性平事件,均要求學校依規審辦,後續在預防方面,教育處會持續強化教師專業倫理、宣導學生自我保護觀念與性平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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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某校男師涉嫌要求女學生拍照前,在校內視廳室旁僅有一板之隔的小房間內換裝。圖中人像非當事人,示意圖。 (記者吳正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