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年息576% 男見警上門飆罵三字經罪加一等
李、黃2男放高利貸,年息高達576%,警方找上門,黃男還罵警察三字經,罪加一等。示意照。(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李姓男子放高利貸牟利,年息高達576%,陳姓借款人還不出錢,李男夥同黃姓男子透過手機定位追蹤功能找到陳男,恐嚇要加害陳男,陳母接獲兒子求救,趕緊湊錢還債,並報警處理,黃男一見到警察,竟辱罵三字經,罪加一等,屏東地院依加重重利等罪判處李、黃2人8個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陳男因需款孔急,去年10月間向李男借款4萬2000元,約定以7日為1期,每期需償還本金1萬500元,4期還完,利息總額為1萬2000元,換算成年利率,高達576%,但陳男實際上只拿到2萬5000元,因無法如期還款,引起李男不滿。
今年1月間,李男透過手機定位追蹤功能掌握陳男行蹤後,夥同黃姓男上找到陳男,除限制陳男行動,並恫嚇陳男還款,否將對陳男不利,陳男擔心受害,打電話向母親求救,陳母趕緊湊錢幫兒子還債,並報警處理,黃男一見警察後,不但未收斂,還出言辱罵警察三字經,警方隨即將黃、李2人逮捕,陳男才得以脫身。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李、黃2人以強暴、脅迫、恐嚇、妨害自由方式取得顯不相當重利,依共同犯加重重利罪判處2人各8個月徒刑,黃男又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