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在醫院照顧繼父 竟被鄰床「孝子」拐到廁所「辦事」
吳姓孝子到醫院照顧母親,竟拐鄰床病友13歲繼女到廁所「做害羞的事」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3歲少女小蘭(化名)放學後到醫院照顧住院的繼父,結識鄰床也在照顧住院母親的吳男,吳送小蘭雜牌手機取得好感後,再許諾會給她iPhone,將小蘭拐到病房廁所「做害羞的事」,小蘭繼父查覺此事,約吳男到家裡談判破裂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男徒刑3年8月。
判決指出,小蘭的繼父於2020年12月24日到林園區某醫院住院治療,小蘭放學後,跟著母親到醫院探視,並留在醫院幫忙照顧繼父,與鄰床住院的吳姓婦人的兒子因而結識。小蘭和吳男聊天時,吳男見小蘭家境不太好,看到她拿舊手機,於是告訴她「家裡有一支未用的手機可以送人」。
小蘭開心答應後,吳男隔天拿了一隻雜牌手機到醫院送給小蘭,吳男見取得小蘭好感後,便把兩人聊天話題拉到18禁,更帶著小蘭到病房廁所「做害羞的事」;小蘭的繼父查覺兩人有異,直到出院後,拉著小蘭的媽媽和阿姨逼問,小蘭才說出自己和吳男已經發生親密行為。
小蘭媽媽邀吳男到家裡談判,但吳男到場後不鬆口,辯稱是小蘭引誘他,媽媽和阿姨氣炸,直接帶著小蘭去警局報案;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說自己的手被小蘭拉去摸她的私密處,他一直反抗,所以只有撫摸到下體,沒有插入,但小蘭卻說自己雖然沒有反對和吳男發生親密行為,但當吳男試圖進入身體時,她有說不要。
法官根據醫院鑑定報告及相關事證,認定吳男不但侵犯小蘭,更造成她身心受創,因此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徒刑3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