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酒駕罰鍰與稅金16萬餘元 持分土地被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拍賣劉姓男子名下的持分土地,順利徵得他的16萬餘元欠款。(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劉姓男子因酒後駕車,被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4萬9500元,他逾期不繳,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後,又被發現他還積欠地價稅、汽車燃料使用費。桃園分署為了追回劉男的16萬餘元欠款,7月3日拍賣他名下的持分土地,得款21萬元,順利結案。
桃園分署通知劉男(59歲)欠款後,今年5月間,他曾到桃園分署表明願意處理,卻在看到欠款達16萬餘元後,又改口自己無力償還。
桃園分署調查劉男名下,有數筆繼承取得的土地,其中1筆位於八德區的土地,目前由共同持有人使用中,桃園分署決定於7月3日拍賣該筆土地,共同持有人為了取得土地,也前來投標,最終以21萬元取得劉男持分的土地,讓桃園分署順利徵得劉男的16萬餘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