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司法癱瘓 曹興誠率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提出兩解方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今(12)日邀請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及朝野立委蔡易餘、邱顯智、游毓蘭及賴香伶等人,在立法院舉行「救治司法癱瘓的二支箭;檢警專業分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有鑑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滿6週年,但法界人士近來發現司法系統面臨「癱瘓」,地檢署未偵結的案件逐年增加,嚴重影響辦案效率與品質,許多司法人員也紛紛出走。「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在今天早上於立法院,舉辦「救治司法癱瘓的兩支箭」記者會,提出「檢警專業分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兩個解方。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也出席記者會,他強調「司法癱瘓等於沒有司法」。他認為,過去大眾都寄望司法改革要由司法院或行政院來主導,甚至要求總統出面,但其實改革的主戰場應該在立法院,先求法律合理、跟上時代,才能期待行政和司法有所進步。
曹興誠還說,過去威權時代司法改革只能期望明君恩賜,但台灣已進入主權在民的時代,民眾不應該期待「上對下」的德政,而應該主動承擔公民責任,團結起來並成為司法改革的發動機。他呼籲,唯有從速完成必要的立法,讓台灣有法治、社會有正義,讓民眾感到國家有前途。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認為,目前台灣司法血管堵塞、接近休克,應緊急做心血管繞道手術。其方法非常簡單,就是仿效其他民主國家,刑事案件主要交由警察偵辦,再移請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並負責法庭攻防。兩者分工合作,避免職權重疊,如此可將司法資源做合理配置,刑事偵辦效率定然倍增。
又檢察官在一審敗訴後,現行體制容許檢察官不需任何理由即可上訴,此現象極不合理。一則容易讓檢察官輕視一審,草率起訴;二則容易造成無辜被告二度傷害,三則增加司法壅塞,讓司法效率問題更形惡化。因此應該規定檢察官一審敗訴後,除非有重大理由否則不得上訴,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律師陳為祥指出,地檢署未結案件數逐年增加,大前年至去年分別是78717件、106687件、109547件。若以法務部公布的數據,去年地檢署處理案件約75萬件,而實際負責偵辦案件的檢察官人數恐怕不到800人,每位檢察官每年要負責約930件,等於每天2.5件,實務上根本不可能。
此外,根據研究,2003年至2008年間,檢察官針對1014件一審無罪判決中的828件提起上訴,上訴率為81.66%,但二審改判有罪僅有162件,等於檢察官的上訴有80%為無效上訴,可見檢察官濫權上訴的情況嚴重。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站立者)出席記者會。(記者王冠仁攝)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左6)出席記者會。(記者王冠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