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墜樓疑案 台中高分檢分案強調︰盡心依法處理
5億高中生墜樓疑案,賴母(圖左)委任律師許哲維(右2)提出再議,台中高分檢已經分案。(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5億高中生墜樓疑案,台中地檢署上月21日偵結,認定賴姓高中生死亡無外力介入(可能意外或輕生),被告謀財害命的同性配偶夏男、夏父,殺人罪不起訴,但國人仍有諸多質疑,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提出再議,高等檢察署台中分署今天收到案件並分案,台中高分檢強調,他們是富有偵查辦案經驗的檢察團隊,能對此案盡心、依法處理。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說,依刑事訴訟法第256條規定,二審檢察署處理「不起訴」處分的案件,稱為「再議」案件,是由二審檢察署,審查一審地檢署的偵查過程中,有無疏漏重要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此時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尚未確定,與不起訴經二審檢駁回再議,確定後,依同法第260條,因發現新事證而重新偵查,所稱的「重啓偵查」不同,不管是哪一種,檢方的偵查,都仍受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拘束。
她指出,此次五億高中生之母提告殺人的部分,被地檢不起訴處分,其母不服而聲請再議,就是向台中高分檢聲請再議,她強調,能在二審檢察署任職的檢察官,都是已在地檢至少十餘年以上偵查及蒞庭辦案績優、受肯定的檢察官,才能有機會至二審檢察署擔任檢察官,因此,台中高分檢也是富有偵查辦案經驗的檢察團隊,能對此案盡心、依法處理。
吳萃芳說,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善意提供的資訊,會交付承辦初擬的檢察官參考,該檢察官與台中高分檢其他的檢察官一樣,都辦案經驗豐富,非常優秀,「將會詳細審酌卷證及聲請再議內容,依法處理」,但因此案尚在偵查程序中,仍受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規範,為兩造權益及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無法公開承辦股别(不能公開是哪一位檢察官偵辦)。
死者賴姓高中生,其母親原是中國籍,19年前嫁到台灣,與公公(翁媳)亂倫,18年前生下賴生,賴姓阿公(實際為父親)於賴生童年時,把高達5億元的房地產、田產贈與賴生,阿公(父親)今年4月在浴室跌倒過世,5月4日上午出殯,要安放神主牌時,負責「捧斗」的賴生,卻於7時許被夏男(地政士助理)用機車載走。
當天上午9時許,賴生與夏男於台中市的北屯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結婚後,兩人至夏男住處(大樓10樓),不到2小時,上午11時5分,賴生墜樓死亡,過程離奇而引發輿論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