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演技」直搗胸部和陰部 男經紀人下場曝
台北地院依權勢猥褻罪,判處王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1名想朝演藝之路發展的年輕女子,前年控告遭王姓前經紀人趁單獨指導她演技的機會,摸她胸部、大腿再直探內褲,王男辯稱是專業指導藝人的想像力,沒有非分之想,但台北地院不採信,依利用對受訓練、監督之人權勢猥褻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王男曾是藝人韋汝的經紀人,2007年與韋汝發生合約糾紛,王男在部落格發文痛罵韋汝「恩將仇報、耍大牌、人造畜牲」而挨告,被依加重誹謗罪判拘役120天;2006年曾有小模上網指控王男面試新人時「不僅眼神好色,更會刻意說些猥褻的話」,王男告她加重誹謗,小模舉證不足,被判拘役20天。
這一回則是發生於2021年3月,王男在「驚嘆號藝能公司」考評、指導學員,竟假借指導學員演技之便,單獨指導聊天時,撫摸1名女學員的大腿、胸部與陰部等隱私部位,女學員感到不舒服,向友人訴苦後報警。
女學員指控,現場她與王男獨處,王男先問她有沒有性經驗、有沒有男朋友,之後開始摸她大腿,再往上一路摸到内褲,又將手伸進她的内衣摸胸部,邊摸還邊說「妳是性冷感喔」、「妳不太會想像喔,要演戲的話,恐怕不太行」,一再強調「想像」對藝人而言很重要。檢方調查後,認定王男涉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將他起訴。
王男辯稱是真的在專業指導演技,承認有伸右手食指、中指讓女學員親吻,請她想像接吻的感覺,屬訓練的一部分,沒有猥褻犯意,而評分機制對於演藝工作的影響性,只是被害人的想像,他並未仗著權勢非禮女學員。
判決指出,王男身為藝能學院教師,他的評分、考核對於女學員能否獲選為練習生、能否簽約、獲得演藝工作,具有決定權,卻在辦公室假借練習演技,撫摸女學員的大腿、陰部、胸部,被害人指證前後一致,控詞可信,認定王有罪。
法官考量,王男矢口否認,且未尋求道歉和解或賠償,未見悔意,考量他已轉行開多元計程車,且須扶養3名兒女,量處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