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遭補習班老闆性侵 母親竟是推火坑「幫凶」
潘姓補習班負責人夥同15歲少女小慈(化名)的母親,製造獨處機會,讓潘男與小慈發生性行為,新北地院審理後,將潘男及少女母親均判刑。(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潘姓補習班負責人夥同15歲少女小慈(化名)的母親,製造獨處機會,讓潘男與小慈發生性行為,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十六歲16為性交罪,判處潘男1年6月徒刑,小慈母親則被依幫助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6月。
檢警調查,潘男與小慈母親熟識已久,可說是看著小慈長大,國中時期還幫她補習,但他卻不懷好意,想聯合小慈母親企圖性侵小慈。
檢警調查,潘男先是邀小慈看電影被拒後,小慈母親竟出面要小慈陪潘男去看電影,並交付她借來的套房鑰匙,暗示小慈可利用套房。
小慈控訴,2020年12月12日上午,潘男帶著小慈前往新北市板橋區某影城看電影,隨後把她載往摩鐵,小慈警覺開錄音蒐證自保,仍遭強行硬上。
小慈對檢警說,她案發後曾向母親訴苦,其母不僅沒帶她去驗傷,還要她不能告知其父,甚至情緒勒索說這會「毀掉潘男家庭」。
後來,小慈發現其母與潘男的對話,潘男早就對她心懷不軌,而且對她的姊姊也想染指,沒想到,她母親竟附和潘男,她傷心不已,將對話記錄發佈在IG上,導師發現後通報學校,全案才曝光。
潘男堅稱只有愛撫,也不知道小慈未成年,更沒硬上,合議庭依錄音、小慈證述等證據,判定潘男知道小慈未成年仍與她發生性行為,但無法證明他有硬上。
至於小慈母親也全盤否認,並解釋事後未帶女兒驗傷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與小慈溝通不良所致,但合議庭調查,小慈母親早就知道潘男想性侵她女兒,仍予以鼓勵,並執意要求女兒陪潘男去看電影,製造2人獨處機會,案發後一再推拖帶小慈前往醫院驗傷,並交代不能告知其父親此事,判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