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出車禍與女大生談和解 竟說出「做愛」「開房間」等性騷字眼
台北地檢署陳姓男檢察官,驚傳捲入性騷擾女大生的案件。(資料照)
首次上稿:16:29
更新時間:16:4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一名陳姓男檢察官,驚傳捲入性騷擾女大生的案件,女大生向警方報案,指控她騎機車時與騎腳踏車的陳男發生擦撞,雙方協調賠償期間,陳竟然對她說出「做愛」、「開房間」等涉及性騷擾的字眼;對此,北檢今證實確有此事,今早已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決議將陳男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
北檢表示,今年5月31日,收受警方函送申訴書後,當日即依「法務部與所屬各機關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及懲處處理要點」規定,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於6月16日召開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含3名外部委員)會議,並做成決議,已將調查結果函送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針對行政懲處的部分,北檢指出,經本署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於6月28日早上召開會議,決議「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
北檢強調,本署為提升員工性別平等觀念、建立友善工作環境,檢察長於6月2日下午召集各科室主管、主任檢察官,宣導性別平等、性騷擾防治等相關規定、措施及申訴管道,並請主管轉知所有同仁。
陳男今天表示,不好意思讓女大生產生誤會,已請家人向對方道歉,對方也有善意的回應,雙方已進入調解程序,希望能向對方道歉及解釋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