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高溫下施工中暑身亡 雇主賠250萬判刑2個月
姜姓工人在高溫下施工中暑死亡,屏東地院判處廖姓雇主2個月徒刑。圖人車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受雇於科技公司的姜姓男子協助施作太陽能電板,中暑熱衰竭身亡,科技公司廖姓負責人被檢方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屏東地院念其坦承犯行,且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判處廖男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廖姓男子2年多前承攬屋頂太陽能板組裝工程,指派姜男上工,負責發送材料,當時天氣炎熱,姜男在屋頂上難耐高溫中暑,最後不幸熱衰竭死亡。勞安檢查發現,擔任現場監工的廖男未視當日高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也沒有留意姜男作業中狀況及建立緊急通報、應變處理機制。
廖男疏未注意防範熱疾病,導致姜男死亡,檢方偵辦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屏東地院念在廖男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250萬元,並已支付105萬元,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