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訂要點 民眾檢舉肇逃案最高可獲1萬元獎勵金
未來民眾提供錄影資料,協助警方釐清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將能獲1000元到5000元不等獎勵金。(資料照,警方提供)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訂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預定8月1日生效,未來民眾檢舉肇事逃逸案件可獲3000元到1萬元不等獎勵金,而提供錄影資料協助釐清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也能獲1000元到5000元不等獎勵金。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長林鼎泰說,肇事逃逸案件發生或車禍兩造當事人各說各話時,除事故現場所蒐集到的事證外,若能得到事發過程的關鍵影像等,將有助警方盡速還原真相。
市警局為鼓勵民眾檢舉肇事逃逸案件或提供交通事故影像資料,訂定獎勵金核發要點,預定8月1日生效,要點中明定檢舉肇事逃逸案件因而破案者,致人受傷案件每件可獲獎勵金3000元、致人重傷案件每件6000元、致人死亡案件每件1萬元;另,提供影像資料協助於釐清車禍事故肇因者,致人受傷案件每件可獲獎勵金1000元、致人重傷案件每件3000元、致人死亡案件每件5000元。
林鼎泰提醒,民眾若要檢舉肇事逃逸案件或提供交通事故影像資料,可就近交給轄區警察單位,經審核後符合核發獎勵金標準後,警察局將會書面通知民眾請領獎勵金,盼鼓勵民眾透過檢舉或提供資料,助警方釐清交通事故肇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