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送警局卻挨告?台中警:轉載未經查證貼文
霧峰分局(圖)查出,撿到手機卻挨告為轉載貼文,該分局轄內並未發生此事。(記者黃旭磊攝)
〔記者黃旭磊/台中報導〕熱心網友在臉書社團指稱,在路上撿手機送警局,事後竟遭失主提吿毀損侵占,稱「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你太過熱心主動」,警方事後追查,該文為未經查證轉載PO文,提醒避免觸法。
男子上網po文指稱,撿到手機送往霧峰警分局,事後收到通知失主提告,感嘆社會不容太過熱心,看到路上遺失物寧願給車子壓爆壓成碎片,勿因一時熱心好心,遭不知感恩失主反告毀損侵占。
霧峰警方根據相關跡證,追查近1年共受理拾獲手機7百多件,未有遺失人向拾得人提告情事。
霧峰警分局說,經聯繫PO網者稱PO文為轉載他人貼文,非自身案件,而為了轉載內容才PO出「霧峰分局」公文封,實則公文封為他案與本案無關。
警方表示,這名男子先前曾拾得他物,分局發文告知尋獲過程,並非遭失主反告毀損侵占,貿然po文公告可能涉嫌冒用公文,且未經查證事項勿任意PO網或轉載,以免個資法、著作權法或可能觸及刑法誹謗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