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校向德恩簽投降中共「誓約書」判7年半 高雄高分院裁定延押2個月
向德恩(右)於今年二月依貪污罪被高雄地院判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四年,但雄檢認為量刑過低,已提上訴。(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前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任內被對岸吸收後簽署投降「誓約書」,並收受56萬元報酬,被地院依貪瀆罪判處徒刑7年6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期間,因其羈押期限將屆,認為仍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據了解,2019年10月間,向德恩被自稱媒體高層的邵維強(涉及國安法、行賄罪部分由金門地檢署偵辦)吸收後,在2020年1月簽下投降「誓約書」,並收取每月4萬元共56萬元報酬。
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後,今年2月底,高雄地院審結宣判,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遞奪公權4年,向德恩也因承坦犯罪,繳回56萬元犯罪所得,並移送高雄高分院首次羈押3個月。
由於羈押期限將屆,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向德恩所犯之罪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涉案情節重大外,其身為高階軍官,歷任副旅長、副處長、主任研究教官等重要職務,依其經濟能力及職務性質,經中共統戰機構透過邵維強吸收後,涉嫌收受賄賂而簽署誓約書,承諾於中國侵台戰爭時,作為內應並消極不抵抗,更有潛逃投共,以規避重罪刑罰之高度可能,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自7月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