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度暴打3歲女童 高雄某幼兒園老師起訴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定鳳山區某私立幼兒園62歲王姓老師在教室裡7度暴打3歲女童,已涉犯傷害罪,偵結起訴。(資料照)
首次上稿 10:02
更新時間 10:4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鳳山區某私立幼兒園傳出不當管教案,62歲王姓老師疑情緒管控不佳,竟在教室裡7度暴打3歲女童,孩子雙手、屁股瘀傷紅腫,家長不忍報警,王師否認動手打小孩,還好教室裡的監視器沒被洗掉,高雄地檢署認定王師涉犯傷害罪,偵結後依法起訴。
檢方指出,王姓老師是該幼兒園小班導師,平時除了教導小朋友學習知識外,也會讓孩子在課程中學會生活自理;去年3月23日,3歲石姓女童回家時,身上總是帶著傷,家長原以為是孩子跑跳跌倒受傷,但沒想到隔了5天,孩子從幼稚園返家後,身上還出現新傷,家長忍了一天再觀察,發現女兒屁股又出現紅腫瘀青。
家長詢問孩子發生何事,小朋友說被老師打,家長氣結跑去幼稚園理論,但老師不認帳,家長於是只好報警提告;雄檢偵查時,王師否認動手打小孩,說自己頂多拍拍小朋友的手,教導他們要把教室裡的東西放好,孩子受傷不是她造成的。
檢方根據查扣到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王師除了在23日當天拿作業簿打小朋友外,28、29日兩天更6度拿點心夾子、洗手乳罐打孩子的手,還曾徒手用力拉扯、打小朋友的大腿、屁股;檢方根據相關事證,認定王姓教師有打小孩,除依傷害罪起訴外,並請法院依兒少法規定加重1/2刑度。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該幼稚園案發後已被市府裁處減少招收人數60人,王姓教師被裁定3年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社會局依兒少權法裁處罰鍰17萬元並公布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