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山盛國持尿液潑日媒大門 這下得吐2000元
田山盛國跑到「日本經濟新聞社」台北辦事處大門潑灑尿液,遭北院裁罰2000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去年12月曾赴台北地檢署頂樓「插旗」的男子田山盛國,又被查出今年3月跑到「日本經濟新聞社」台北辦事處大門潑灑尿液,經警方移送,台北地院認定他無正當理由卻藉端滋擾公司行號,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裁處罰鍰2000元。可抗告。
裁定指,今年3月3日上午11時許,田山盛國跑到位在宏泰大樓8樓的「日本經濟新聞社」台北辦事處,手持裝有其尿液的飲料杯,將尿液潑灑於該辦事處大門,事後再以暱稱「肉醬沙西米」於LINE群組爆料這件事;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
北院指出,田山盛國於警詢時自承,因不滿日本經濟新聞社從今年2月28日起以台灣未知的真面目為題做報導,他才會手持裝有尿液的飲料杯,到台北辦事處門口潑尿。
北院認為,田山盛國所為符合社維法第68條相關規定,即「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決定裁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