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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母分屍丟垃圾車!逆子聲稱「殺大豬」 被判無期嗆聲「法官壞」

朱姓男子弒母並分屍,自稱是將母親「殺大豬」,隨後並丟進垃圾車棄屍,高院今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朱姓男子弒母並分屍,自稱是將母親「殺大豬」,隨後並丟進垃圾車棄屍,高院今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2023/06/14 12: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7歲朱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被母親從安養之家接回家照顧後,因不服被當精神病患送醫安置,和母親發生口角,竟刺死她,再分屍棄屍,朱男落網時竟聲稱是「殺大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上訴高等法院時,抱著手抄27本經書的作品出庭,強調有悔意,且所犯屬自衛過失致死罪,母親要將他關到死,請求輕判,高等法院認定朱男弒母、分屍又棄屍,手段殘忍,今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宣判後,立即召開延押庭,但朱男不斷叫囂「我有話要說」、「我不服氣」,氣急敗壞要求將他所說的話全部記載在筆錄內。

審判長劉嶽承要求朱男尊守法庭秩序,會讓朱男有充份答辯機會,在進行人別訊問時,朱重覆強調雖不是中低收入戶,但「我是中收入戶」。審判長劉劉嶽承訊問,因羈押期將於6月30日屆滿,朱對延押有何意見?

朱首先表示,盼獲得交保,不應再延押他,公設辯護人稱朱有悔意,希望給朱具保、責付機會,但高檢署公訴檢察官黃錦秋主張,朱罹患思覺失調症,且無病識感,連母親都殺,若給予交保,對社會、親友的安全都造成相當威脅,應予延押。

朱不滿,急著表示意見,遭審判長劉嶽承制止,訊問朱「有無親人、目前在看守所服藥狀況」,朱表示已無親人,「我目前定期吃藥、定期就醫看精神科,睡眠穩定」,接著批評稱「法官壞、壞」,怎麼可以將有心懺悔、立志將功贖罪,戴罪立功的人判處重罪呢?

朱提高音量強調「我是自衛,犯下的罪是過失致死罪」,母親將他關進精神病院,要將他「一直關、永遠關、關到死」、「要讓我永世不得超生」,他犯的錯是過失、無心之過,應撤銷殺人罪的判決,以免冤枉他,並要求法官說清楚判決理由,並稱「否則我不離開法庭」。

檢方指出,朱邏輯錯亂,仍認為殺害母親沒有錯,應檢視朱在看守所服藥或治療情形。

庭末,審判長劉劉嶽承諭知將朱押看守所,隨即退庭,朱半起身連續叫囂「我不服、我不服」,仍被法警戒護押上囚車還押。

檢方指控,朱姓男子的父親早逝,與母親相依為命,後來因病被母親於2020年安排入住安養之家。2021年9月5日,朱男被母親接回照顧,母子發生口角衝突,朱男對母親有所不滿,持菜刀砍殺母親頸部等重要部位致死,還以砂輪機將她屍體肢解,分裝在4個垃圾袋,丟棄到垃圾車棄屍。

朱男因弒母、肢解屍體過程中,亦造成自己受傷,自行到醫院急診室就醫,醫生認為需開刀必須連絡家屬簽署同意書,雖然朱男自稱無家人可供聯繫,院方最後數度聯繫朱母未果,找到朱男的舅舅去尋找朱母,他趕到朱男家中發現客廳有大量鮮血,向警方報案。

警方訊問朱男,但他始終無法交待母親行蹤,警方察覺有異,調閱社區監視器後,發現朱母在那段期間,並無出門,卻發現朱男有拖行4包垃圾袋,到社區垃圾子母車丟棄,經查,朱男已弒母並棄屍。

警方立即訊問住院的朱男,他一度否認殺害母親,最後坦承犯行。

新竹地院審理認為,經鑑定,朱男罹患思覺失調症,但朱男也坦承弒母是策劃長達4個月後才動手,依據他犯後毀屍滅跡等事證,可證明其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未達不能辨識或顯著減損程度,審酌朱男砍刺母親數刀致死,事後又肢解屍體,丟棄毀跡,手段凶殘,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開庭時,朱男抱著一大袋沈甸甸的資料出庭,稱手上都是他花很多時間手抄經書的作品,希望法官能過目,很後悔自已犯下重大過錯。

合議庭表示,欣慰朱男反省自己犯下的過錯,重點是必須真心悔改才行,抄經書並無法代表真心悔過,朱男立即答覆「我真的有心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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