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一砲生女 認罪判賠從輕發落
2023/06/11 22:0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剛滿18歲董姓男子與13歲小女友一夜情即「中標」,經社工發現她懷孕報警,他被屏東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徒刑3年半,但高等高雄分院法院審酌他賠償35萬元,從輕改判3年2月。
據了解,2020年間,被告董男透過網路認識少女小玉(化名)。同年8月間,董約她到屏東縣住處,「嘿咻一次」就懷孕,後來被社工發現,並在2021年5月21日產下1女,警方採集董、小玉和女嬰等3人唾液檢測DNA,證實確有親子關係,並報請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
小玉應訊還幫男友緩頰說:「我要跟董在一起,沒有人可以反對我」、「是我要跟董懷孕的」。
董則辯稱,發生性行為都是小玉硬要的,他不是自願要發生性關係,否認犯行。
地院法官調查,小孩出生後,董沒有任何道歉或賠償(或分擔扶養費用),也無悔過之意,甚至想歸究於小玉,犯後態度不佳,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他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酌董認罪,他家人並賠償小玉母女共35萬元,從輕發落處3年2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