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擊落單車騎士 保時捷女吃單噴1200元起跳
保時捷休旅車女駕駛開門下車未注意,擊落後方自行車騎士。(民眾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一輛保時捷休旅車今(2)日上午停靠苗栗縣苑裡鎮世界路全聯超市前路邊,女駕駛開門下車未注意,後方自行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倒地受傷右腳擦傷就醫。保時捷休旅車女駕駛也吃上違規開啟車門紅單,罰1200元到3600元罰鍰。
轄區通霄警分局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下車開門前,確實注意週邊情況,以維護用路安全,也避免荷包失血。
保時捷休旅車女駕駛開門下車未注意,後方自行車騎士撞上受傷就醫。(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