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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魚販」遭爆赴星坐檯 怒告經紀人求償50萬結果出爐...

有「最美魚販」之稱的藝人阿澎認為經紀人兼AV導演圤智雨向週刊不實爆料,提告求償,法院認為她無法證明圤是爆料者,判她敗訴。(資料照)

有「最美魚販」之稱的藝人阿澎認為經紀人兼AV導演圤智雨向週刊不實爆料,提告求償,法院認為她無法證明圤是爆料者,判她敗訴。(資料照)

2023/05/24 14:5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有「最美魚販」稱號的藝人阿澎(劉芃秀),2019年被媒體報導曾赴新加坡花場SuperAngels上班,她質疑是經紀人兼AV導演圤智雨(郭震宇)不實爆料,向圤提告求償50萬,並要求在自由時報或其他報頭版刊登澄清啟事。一審士林地院認為無法證明圤是爆料者,駁回其訴;二審高等法院認可一審見解,24日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阿澎與圤智雨2018年7月間簽立經紀契約,由圤擔任經紀人,阿澎2019年3月15日因故發函終止經紀契約。

阿澎主張,圤智雨明知她並未整形、至新加坡花場SuperAngels坐檯、教唆他人毆打圤等情事,竟向媒體(已和解)爆料不實訊息,以致記者依不實訊息撰寫3則不實報導,刊登於專欄內,嚴重影響她的社會評價及形象,侵害名譽權,故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圤智雨賠償50萬元本息,及在自由時報、聯合報或中國時報頭版下方4分之1版面,擇一刊登三天澄清啟事。

圤智雨否認爆料,且強調,媒體報導前曾來電詢問,他說自己表示「不予回應」,因此,並未侵害阿澎的名譽權,拒絕賠償。

一審士院認為,阿澎無法證明圤智雨曾向週刊不實爆料,判阿澎敗訴。阿澎不滿,提起上訴。

二審高院指出,記者證述消息來源非圤智雨,阿澎亦未提出其他證據證明圤智雨有傳述不實訊息,故無法認定圤侵害阿澎名譽權,24日駁回其訴。可上訴。

本案源於有媒體報導包括「〈正妹網紅惹腥1〉週薪20萬最美魚販爆星國酒店打工」、「〈正妹網紅惹腥2〉最美魚販戀情曝光經紀人遭打裂手骨」及「〈正妹網紅惹腥3〉最美魚販以前長這樣...」。阿澎氣炸,質疑消息來源是圤智語,提告求償50萬元,同時要求公開刊登澄清啟事連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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