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傳訊小王「今天超想做愛」 夫怒砍妻坐牢還判賠138萬
妻傳訊「今天超想做愛」給小王,丈夫怒砍妻坐牢還判賠138萬元。(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潘姓男子見妻傳「好愛你」、「只想跟你做」等訊息給蔡男,怒對出軌妻報復,去年趁姜姓妻子熟睡時,持水果刀猛刺妻3刀,女兒見狀護母,潘妻仍受傷送醫,雖撿回性命卻影響生活,潘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8月確定,被害人求償,高雄地院判賠138萬6539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潘男和妻子感情不睦,兩人分居期間,去年1月的清晨,潘男酒後揚言要找妻談判,進入她的住處房間,見對方熟睡更令其憤怒,便到廚房拿水果刀刺傷被害人,口中還不斷喊著「妳討客兄,要讓妳死」,一審依殺人未遂判刑7年6月,上訴二審,稱案發時有有重鬱症傾向,從輕改判6年8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確定。
姜女被潘男的傷害造成神經系統受損,右半身不時痠痛、麻痺,甚至無法施力,且出現創傷症候群,一想到事發經過就無法入眠,嚴重影響生活,向潘男提告求償308萬6539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潘男提供妻子和蔡男的對話紀錄,妻曾傳訊給蔡男稱「太晚相遇」、「好愛你」、「我今天超想做愛」、「只想跟你做」等,指妻出軌在先,讓他重度憂鬱,另因支付房屋頭期款和兒女教養費,存款已所剩無幾,他主張造成傷害和痛苦,2人都應負一半責任。
法官認為即使姜女對丈夫不忠,也僅牽涉有無侵害配偶權,不該將妻砍傷,綜合相關事證,判定被告應賠償130萬元精神慰撫金,再加上醫藥費8萬6359元,合計需賠償138萬6539元,民事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