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行經三貂角燈塔路口未注意 砂石車司機撞死情侶判刑10個月

曾男駕駛的砂石車雖有向右側閃避,但仍與鄭姓男子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其傷重不治。(記者吳昇儒翻攝)

曾男駕駛的砂石車雖有向右側閃避,但仍與鄭姓男子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其傷重不治。(記者吳昇儒翻攝)

2023/05/21 13:0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20多歲鄭姓男子去年3月9日下午載著褚姓女友從三貂角燈塔下山,穿越台二線時,與直行的曾姓砂石車司機發生碰撞,鄭、褚二人傷重不治。曾男因涉犯過失致死罪,被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鄭男未禮讓幹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曾男未減速慢行,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判處有期徒刑10月。

檢警調查,曾姓男子於案發時駕駛砂石車行經該路段,從基隆往宜蘭方向行駛,行經108.2公里處,三貂角燈塔產業道路無號誌交岔路口時,碰巧遇到載著女友從道路上下來的鄭男,兩車發生碰撞。

鄭男當場彈飛到護欄外,而褚女當場倒地昏迷不醒,救護人員趕緊將兩人送往醫院搶救。

醫護人員檢視鄭男傷勢,發現他左側氣血胸、右側氣胸、臉部及左下肢有開放性傷口;而褚女則有左側張力性氣血胸、脾臟撕裂傷、顱內出血、顱骨骨折、骨盆骨折、多處肋骨骨折、左臂開放性骨折等傷害,兩人經搶救後均傷重不治身亡,雙方父母對曾男提出告訴。

法官調查,鄭男騎乘機車從支道駛出時,未禮讓幹道車輛為肇事主因,而案發當時天氣晴朗,曾男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卻未注意則為肇事次因。經依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鑑定後,鑑定結果亦同。

法院認為,曾男應注意車前狀況,且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也應減速慢行,卻於時速60公里路段,超速至65公里,應負過失責任;考量曾男並無前科紀錄,承認犯行素行尚佳,但因未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故判處有期徒刑10月,而死者家屬在判決後,也向曾男及所屬貨運公司提起請求損害賠償附帶民事訴訟。

因撞擊力道猛烈,鄭男被撞飛到護欄外。(記者吳昇儒翻攝)

因撞擊力道猛烈,鄭男被撞飛到護欄外。(記者吳昇儒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