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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轟法官免職是「司法院結論」 懲戒法院回擊「子虛烏有」

    士院法官姜麗香(左)、雄院法官侯弘偉(右)被懲戒法院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 (資料照)

    士院法官姜麗香(左)、雄院法官侯弘偉(右)被懲戒法院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 (資料照)

    2023/05/18 13:2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懲戒法院認定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獲悉一名少年疑似遭性侵,卻未依法於24小時內通報,還把案情告知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侯則提供法律意見與訴訟建議給性侵嫌犯,兩法官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日前判免職,轉任司法事務官。其中一人的辯護律師發文轟判決是「司法院的結論」,懲戒法院則回擊「子虛烏有」。

    律師批評這是虛偽的審判獨立,充滿謊言,第一次開準備程序庭時,受命法官的態度其實就透露了心證,或者,更正確的說,是司法院的結論,透過受命官來實踐。更別說,那之後各種違反公平原則,已經預斷的偏頗,還有程序上的武器不對等。

    律師表示,姜法官不是被制度、高層霸凌的最後一個孤獨的個案。如果,司法實務者仍然噤聲,漠視甚至容忍審判獨立被司法行政踐踏,那麼,下一個被害人就會依然存在,而且,是不斷持續重演。

    律師預告不會放棄,而且,會把不存在的證據、莫須有的理由,一一揭示。

    懲戒法院回擊,本案由2位參審員與3位法官依據法律與證據獨立審理,合審合判,未受任何干涉,判決結果可受外界公評,但辯護律師卻誣指受命法官及合議庭曲意捏造證據、偏頗構陷受懲戒人、司法行政踐踏審判獨立,所述全屬子虛烏有、惡意中傷之詞,特予嚴正駁斥。

    懲戒法院指出,本案仍可上訴,當事人及其辯護律師如對本案判決不服,應循法定程序尋求救濟,於法庭上提出主張與證據說服法院,而非於毫無憑據下以不實言論對外污衊法院、斲傷司法尊嚴,甚至藉此對法院施加輿論壓力、損害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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