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88公分鐵棍打死同事 橋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
王男涉持鐵棍打死同事被訴,成為橋院首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某鋼鐵廠王姓男員工,涉嫌持鐵棍打死身體不適又不配合工作的林姓同事,被橋頭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並依規定成為橋院首件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件。
據了解,今年1月12日,被告王男和林男均在高雄市燕巢區某鋼鐵廠工作,林男因身體不適未再配合王男工作,雙方因而發生衝突,王涉嫌拿起地上長88公分,重約8.4公斤的鐵棍,攻擊林男致死。案經岡山分局循線逮捕王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承辦檢察官歷經4個月調查,依傷害致死罪將王男提起公訴,由於此案符合國民法官法審理要件並為首件,橋院今天上午以電腦抽籤分案,由刑五庭抽中,後續將依程序抽選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審理、評議、論罪及科刑。
至於強制處分案,則另由電腦抽籤分案,由其他股別所屬合議庭負責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