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等不成控遭職場霸凌 副教授王美心求償國賠200萬敗訴確定
雲科大副教授王美心主張遭到職場霸凌。(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王美心2020年申請升等為教授,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資格不符升等要點,決議不通過。王美心認為院長和院教評會在審議過程對她職場霸凌,她向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再申訴,仍遭駁回,她興訟狀告教育部,訴請國家賠償200萬元,一審、二審都判她敗訴,最高法院日前亦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
王美心曾於2006年捲入時任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的疑似緋聞疑雲。她提告指出,2020年4月她以專門著作向雲科大申請升等為教授,學院教評會卻以資料不符合專任教師升等要點規定,決議不予通過。
王美心認為審議過程中,院長和院教評委員多次對她職場霸凌,她向校方教師申評會提出申訴,均被駁回。
王美心不服,向中央的教育部申評會提起「再申訴」,但中央申評會也屢次駁回,她認為中央申評會未在3個月法定期限內做出評議決定,怠於執行職務,侵害她的工作平等權,使她身心煎熬痛苦異常,訴請國賠醫藥費和精神慰撫金共200萬元。
一審台北地院判她敗訴。二審高等法院指出,院教評會開會皆是在討論其申請的瑕疵或違法,未涉職場霸凌,中央申評會也沒有未審議、未調查即評議等情形,未怠於執行職務,縱使升等的終局決定超過3個月才作成,但並不影響升等案,未實際損害她的工作平等權;且客觀上也無法證明她的身體健康受損與評議逾3個月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故駁回王女上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