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瞪竟誆騙鬼魂附身 少女嚇拍8段性愛片「安撫」亡靈
18歲郭男僅因被16歲少女瞪眼,竟謊稱鬼魂附身,要脅自拍裸照和性愛影片「撫慰」亡者,她自拍13張裸照和8段性愛影片後驚覺有異報警。(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18歲郭男僅因被16歲少女瞪眼,竟謊稱鬼魂附身,要脅自拍裸照和性愛影片「撫慰」亡者,她自拍13張裸照和8段性愛影片後驚覺有異報警,地院依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他徒刑7年半,高雄高分院審酌他賠償100萬元,改判7年2月。
判決書指出,郭男和被害人小雪(化名)因參加友人聚會認識,並因被她瞪一眼,他想小時候被霸凌的經驗,於是懷恨在心,展開復仇計畫。
2021年10月9日晚上11點多,郭男在高雄市前鎮區住處,上網佯裝為「劉宇翔之胞弟」聯繫小雪後,謊稱「劉宇翔」先前曾遭她封鎖臉書好友而自殺,現在化為鬼魂附身在他身上,並扮鬼嚇她要求自拍裸照。
郭男並說,「我哥現在已經要附身我了,我再不讓他附身,我會成為第二個死掉的」、「你要配合著跟他聊還有拍,不然我會出事情,廟方說的,他說哥哥怨恨很重」、「你能先想辦法給我看一下嗎,性感的、裸露的,現在拍」等語。
小雪因害怕,拍下13張裸照和8段性愛影片「安撫」亡靈,直到隔天始驚覺有異,告知父親並報警,郭男得知此事後,又使用暱稱「郭楓」帳號,要求與她見面洽談和解,但被父女拒絕。
高雄地院指郭男1人分飾3角扮鬼嚇人騙裸照,手段惡劣,依以脅迫及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重判徒刑7年6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民事判決郭和家人連帶賠償100萬元後定讞,改判7年2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